本報三門峽訊(河南法制報記者馬建剛通訊員易馨)近日,靈寶警方查處一起網絡運營者不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的違法案件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相關規定,對涉事企業罰款1萬元,并對直接責任人罰款5000元。
8月下旬,靈寶市公安局網安技偵大隊在開展全市網絡安全隱患大排查時,發現某企業門戶網站被黑客篡改,主頁面被改為賭博信息。該大隊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。該企業及時反饋整改情況,并提交了整改回執。
10月2日,民警發現該企業門戶網站主頁再次被篡改,根據中央網信辦等部門對互聯網網站安全專項整治“凈網行動”的要求,該大隊迅速與靈寶市公安局函谷關派出所聯系,指導派出所對該企業網站進行安全隱患排查,發現該企業一直未整改到位,遂作出上述處罰。
來源:河南法制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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